赵尔春,1941年10月生于紫水乡中塘村(现潜川镇麻车埠村),1960年9月参军入伍,在海军驻温州某部服役。先后从事雷达修理、电话守机等工作,对工作调动毫无怨言,认为“只要心是红的,到哪里也有我们战斗的岗位。”时刻以雷锋为榜样,积极践行助人为乐思想,被部队评为“五好战士”。
1963年12月27日,温州城区的上岸街突发火灾,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。正在看电影的赵尔春,立即奔向失火地点,奋力抢救物资,不幸被塌落的房顶砸倒,头部负重伤。终因伤势过重、抢救无效,于1964年1月3日牺牲。在赵尔春同志遗体告别期间,温州各界群众6500余人前往送行。同月,海军东海舰队授予他“雷锋式战士”称号并追记一等功;同年3月,国防部授予赵尔春“爱民模范”称号,并命名赵尔春生前所在班为“赵尔春班”。海军司令员肖劲光大将、浙江省委书记江华也题词纪念。1984年,时任国防部长张爱萍上将亲笔题写“爱民模范赵尔春”“继承烈士遗志再创英雄业绩”,镌刻于烈士塑像。
1971年4月,为纪念赵尔春烈士,临安县委、县政府在其家乡树起了“赵尔春烈士纪念碑”及烈士全身塑像。1985年,又建造了“爱民模范赵尔春烈士纪念馆”,2009年对该馆进行了全新修缮。纪念馆和纪念碑现在分别为杭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杭州市文保单位。 (本专栏由区委党史研究室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)